一、企业财产抵押登记管理
(一)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 1 企业财产抵押合同登记申请书; 2 主合同和抵押合同; 3 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原件与复印件; 4 抵押物价值凭证及存放状况资料; 5 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; 6 双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; 7 其他有关材料。
(二)办理时间、结果 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登记。对手续完备、符合登记条件的,发给《抵押物登记证》。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,通知当事人不予登记,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。